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0-011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者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通源石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42 号文),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240,431 股新股。根据实际发行及询价情况,公司共向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2,448,130 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4.82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999,986.60 元,扣除
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5,751,294.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248,692.2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
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XAA40005 号)。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收购深圳合创源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源”)100%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收购合创源 100%股权 45,555.00 4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计 56,555.00 56,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根据实际发行及询价情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999,986.60 元,扣
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5,751,294.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248,692.22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1 收购合创源 100%股权 455,550,000.00 295,248,692.22
合计 455,550,000.00 295,248,692.22
2、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收到的资金净额,用于支付最后一笔收购合创源的股权款
99,749,967.00 元,资金占用费 250,033.00 元,付款手续费 200.00 元,募集资金
账户剩余 195,248,492.22 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合计人民币 355,800,000.00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金额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需置换资金
1 收购合创源 100%股权 195,248,492.22 355,800,000.00 195,248,492.22
合计 195,248,492.22 355,800,000.00 195,248,492.22
公司拟以195,248,492.22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0XAA40011 号)。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事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751,294.38 元,其中承销费用
人民币 4,000,000.00 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51,294.38 元。截至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
用为 1,580,000.00 元拟一并置换。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 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其他发行费用 1,751,294.38 1,580,000.00
合计 1,751,294.38 1,580,000.00
四、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5,248,492.2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80,000.00 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6,828,492.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源石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通源石油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