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19-070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本董公事司会及及董全事体会董全事体保成证员本保公证告信内息容披不露存内在容任的何真虚实假、记准载确、误、导完性整陈,述没或有者重虚大假遗记漏载,、并误对导其性内陈容述的或真重实大性遗、漏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1,202,15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8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8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8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10 张国桉
2 01*****890 张春龙
3 01*****388 王大力
4 01*****934 任延忠
5 00*****487 张志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8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70 号软件园唐乐阁 D301 室通源石
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联系人:张志坚、王红伟
咨询电话:029-87607465
传真电话:029-87607465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