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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8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本董公事司会及及董全事体会董全事体保成证员本保公证告信内息容披不露存内在容任的何真虚实假、记准载确、误、导完性整陈,述没或有者重虚大假遗记漏载,、并误对导其性内陈容述的或真重实大性遗、漏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自2018年三季度以来,受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高度的提升,油服行业全产业链景气度持续向上,对民营油服公司开放力度不断加大,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庆油田、四川页岩气田、延长油田、塔里木油田、大庆油田、吉林油田、山西煤层气田等油气区块接连中标射孔分段、压裂、连续油管等多个订单。借助国内油服行业强劲复苏,公司主要业务将集中在射孔分段、压裂、连续油管等毛利率高的完井环节,而低毛利的钻井业务将不是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通源正合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正合”)拟以13,981,000元(含16%增值税)向宝鸡华油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华油”)出售4部钻机及其配套组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7197608870

    企业名称:宝鸡华油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继刚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30日

    营业期限:2000年11月30日至长期

    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付30号

    经营范围:石油设备、工具及配件的设计、制造;石油专用管类及石油专用计量器具制造、销售;石油钻采技术的开发、服务、推广及咨询;其它机械制造销售;经营本公司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公司以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宝鸡华油总资产为5,691.93万元,净资产为4,193.57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4,430.45万元,净利润为226.3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本次交易计划出售的标的为4部钻机,其中一部为ZJ50/3150J钻机,其余三部为ZJ40/2250J钻机,均为固定资产。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和第三人权益,也不存在涉及相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以及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资产所在地位于国内。

    (2)该项资产的帐面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本次出售资产的账面原值为5,458.02万元,已计提折旧2,358.84万元,账面净值为3,099.18万元,经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评估价值约为1,398.10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宜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请了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评估结论如下:

  本次出售资产总计账面值为3,099.18万元,评估值为1,398.10万元,评估减值1,701.08万元,减值率54.89%。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

    3、本次交易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1)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13,981,000元(含16%增值税),(大写):壹仟叁佰玖拾捌万壹仟元整。

    (2)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首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自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税率为16%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买方在收到发票后10天内向卖方指定银行支付;

    剩余的70%自双方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完毕。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晚一方签字盖章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宜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1)交付方式:买卖双方同意按标的物存放在场地的现状,在交付地点完成标的物移交,签认标的物交接清单,完成交接工作。

    (2)验收:标的物交接之日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

    (3)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交货。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属于固定资产处置,未涉及与处置资产相关的人员的其他安排,亦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出售4部钻机等相关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同时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完井作业服务。出售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交易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事宜。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2018年三季度以来,受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高度的提升,油服行业全产业链景气度持续向上,对民营油服公司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庆油田、四川页岩气田、延长油田、塔里木油田、大庆油田、吉林油田、山西煤层气田等油气区块接连中标射孔分段、压裂、连续油管等多个订单。借助国内油服行业强劲复苏,公司主要业务将集中在射孔分段、压裂、连续油管等毛利率高的完井环节,而低毛利的钻井业务将不是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因此,公司出售钻机有利于集中精力发展完井作业服务。

    通过本次交易,优化了公司的现金流,为公司生产经营补充现金,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同时,将会造成公司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约-1,530万元(具体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出售资产协议;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