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ST 先锋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年1月17日以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8.40万元至1286.40万元,预计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34.51 万元至-1306.51 万元。
(三)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本会计年度 是否进
项 目 上年同期 行修正
原预计 最新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58.40 万元– 亏损:480.88 万元– 亏损:9958.62 是
股东的净利润 1286.40 万元 961.28 万元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306.51 万元– 亏损:1183.79 万元– 亏损:4985.50 是
益后的净利润 1734.51 万元 1664.19 万元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经过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修正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经与年审会计师全面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丰泰”)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与嘉兴市梦幻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幻新材料”)
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将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转让。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标的资产交割日为该协议生效且梦幻新材料向嘉兴丰泰支付完毕第二笔转让价款之日(合
同价款的 50%以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嘉兴丰泰已收到了第二笔转让
价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终止确认资产的重要依据是对资产的控制是否发生了转移。土地和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需要登记过户才能享有相关权益,但是若交易双方通过合同对不动产转移做了明确约定,合同效力不受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影响。同时,公司在办理产权过户前咨询了相关政府部门后判断产权过户手续不存在实质障碍,公司预计可在 2025 年春节后(2025 年 2 月份)完成产权过户手续。综上,公司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判断,虽然房产土地产权未过户,但房产土地的实质性权利已从上市公司转让给梦幻新材料,且后续过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故在 2024 年度确认了上述房产土地的资产处置收益约 1890 万元。
但实际操作时,过户手续直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才完成。经跟嘉兴丰泰负责
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业务的同事详细沟通后,公司管理层方知上述产权过户还经过了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国土空间规划与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完成后方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完成了上述房产土地的过户审批工作,并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完成了产权
过户手续。
公司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年审会计师,并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后一致认为,产权过户手续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上述审核和审批手续存在不予通过并最终导致《资产出售协议》终止的可能,该审查程序办理完成前上述房产土地的实质性权利并未从上市公司转让给梦幻新材料,故公司不应在未完成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手续前确认上述土地房产的资产处置收益。
综上,本公司对 2024 年度的业绩预告进行了相应的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为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的初步核算数据,尚未出
具最终的审计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4 年
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加强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测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关于业绩预告修正的情况说明。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