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雷曼 JLC3,期权代码为 036471。
2、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分三期行权,本次为第一个行权期。
3、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225 人,可行权数量:289.521 万份,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83%,行权价格:10.00 元/股。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225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总数为 289.521 万份。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雷曼 JLC3
2、期权代码:036471
3、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行权价格:10.00 元/股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6、行权期限:本次行权的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止,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期限有效
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7、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获授股 第一个行 占现有激
序 票期权 权期可行 励对象获 剩余尚未行
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权股数 授股票期 权的数量
(万 (万份) 权总数的 (万份)
份) 比例
1 左剑铭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5.00 7.50 30% 17.50
2 张琰 财务总监 20.00 6.00 30% 14.00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005.30 276.021 27.46% 668.64
(223 人)
合计 1,050.30 289.521 27.57% 700.14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8、行权日: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9、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10、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期间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至 352,405,240 股,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可能产生摊薄的影响,但影响较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自主行权模式对激励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影响及变化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3、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