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5 年定向增发人
民币普通股后,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全部到位,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