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 [1832]号)核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68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 元。截止 2011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8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63,84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304.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5.5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五洲松德证验字[2011]3-001 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467.0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4,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3,268.59万元,投资设立子公司2,880.9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9.0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020年4月23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投资设立子公司发展LED照明节能业务项目尚未投入的119.07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6月23日,本公司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274.43万元转入基本户,并于2020年6月23日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0,535.5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红树湾支行 7441210182600109608 IPO 监管户 0.00
中信银行红树湾支行 7441210192600012317 IPO 监管户 0.00
合 计 0.00
上述账户已于2020年6月23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额募集资金净额46,221.5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5,153.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4,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3,268.59万元,投资设立子公司3,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2011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8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和使用2,700.00万元永久性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1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并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1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研发基地建设和高端LED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15,153.00万元增资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研发基地建设和高端LED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1年9月2日,公司已提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1,700.00万元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1,7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议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3,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雷曼节能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768.1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3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1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5,100.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投资设立子公司发展LED照明节能业务项目尚未投入的119.07万元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535.5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535.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否发
项目 目(含部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4)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