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
会已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6)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820,5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724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819,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724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股份共计 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002%。
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8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542%。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2、《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3、《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4、《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5、《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6、《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9、《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10、《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1 关于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11.02 关于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8,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6306%;反对 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69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11.03 关于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 152,81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