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况说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希旭投资”),以及公司时任监事李建军女士(通过希旭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计划自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12月3日期间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0,96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49,510,030股的5.997%。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5日、2018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2018年12月3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前述股东累计减持数量为3,685,027股,占公司总股本349,510,030股的1.054%,未达到原计划减持的公司总股本的5.997%,上述减持计划未完全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李漫铁 集中竞价交易 2018/6/12-2018/7/27 6.61 1,368,769 0.392%
小计 1,368,769 0.392%
集中竞价交易 2018/6/6-2018/11/28 9.62 800,329 0.229%
李琛
大宗交易 2018/7/18-2018/11/2 5.31 1,515,929 0.434%
小计 2,316,258 0.663%
合计 3,685,027 1.05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791,200 22.543% 77,422,431 22.152%
李漫铁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9,697,800 5.636% 18,329,031 5.2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093,400 16.907% 59,093,400 16.907%
合计持有股份 9,352,749 2.676% 7,036,491 2.013%
李琛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338,187 0.669% 21,929 0.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14,562 2.007% 7,014,562 2.007%
合计持有股份 47,368,000 13.553% 47,368,000 13.553%
王丽珊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1,842,000 3.388% 11,842,000 3.3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526,000 10.165% 35,526,000 10.165%
合计持有股份 5,532,500 1.580% 5,532,500 1.580%
希旭投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5,532,500 1.580% 5,532,500 1.580%
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 0 0.000%
注1: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股东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但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以自律原则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
(三)其它说明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2018年12月3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未完全实施,已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以及公司董事、高管罗竝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漫铁、王丽珊、李琛、希旭投资
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希旭投资是王丽珊女士控股的公司法人股东。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希旭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李漫铁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丽珊女士任公司副董事长。上述股东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77,422,431 22.15%
王丽珊 副董事长 47,368,000 13.55%
李琛 -- 7,036,491 2.01%
希旭投资 - 5,532,500 1.58%
2、股东名称:罗竝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罗竝女士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日,罗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
(二)股份减持计划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
(1)减持人姓名:李漫铁、王丽珊、李琛、希旭投资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或投资需求
(3)减持期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7月1日(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059,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49,510,030股的5.74%。上述股东分别计划减持详情如下:
姓名/名称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12,000,000 3.43%
王丽珊 副董事长 5,000,000 1.43%
李琛 -- 1,759,000 0.50%
希旭投资 -- 1,300,000 0.37%
合计 - 20,059,000 5.74%
注1: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3,497,871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董事、高管减持计划
(2)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7月1日(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9,68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49,510,030股的0.01%。
(5)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