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5-00107号《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17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8,230.6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823.06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865,137.4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定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349,510,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951,003.00元,不转增,不送股。(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