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3-047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9 号),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5,931,35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6.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38.60 万元,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2,238.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验资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128.46 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110.1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出具《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27 号)对此予以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838.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 募集资金实际到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账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 募集资金实际到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账金额
1 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 45,342.73 22,838.60 22,238.60
及扩产能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合计 65,342.73 42,838.60 42,238.60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合计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影响。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情况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7,544.50 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128.46 万元(不含税)。上述
相关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华中数 控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101478 号)。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使用状态日期
1 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 22,838.60 17,502.83 79.16% 2023 年 4 月 16 日
升级及扩产能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00.00% 2023 年 4 月 16 日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经过谨慎研究,在不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前提下,将“高性能数控系 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 2023 年 4
月 16 日调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
际情况,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近几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内外局势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出现不同程度延缓,同时公司根据客户反馈持续对产品线进行工艺改进,努力提升生产转化率,因此“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比原计划有所延缓。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拟对“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高性能数控系统技术升级及扩产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结合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华中数控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