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2-087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收
到公司监事王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致歉与承诺函》,
王璇先生的证券账户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买入公司股票 3,200 股,成交均价
25.33 元/股,成交金额 81,069.18 元;2022 年 12 月 13 日,卖出公司股票 800 股,
成交均价 24.91 元/股,成交金额 19,928.00 元。王璇先生本次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王璇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如下: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经核查,王璇先生此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应当将收益上缴至公司的情况。
本次短线交易系王璇先生将证券账户委托给亲属代为管理,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买卖行为均由其亲属决定并操作,王璇先生本人从未向其下达任何买卖指令。因此,王璇先生对于证券账户于买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事前毫不知情。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
求利益的目的。在知悉该买卖股票行为发生后,王璇先生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了该情况。王璇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认真反省,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王璇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立即收回证券账户管理权,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本次剩余的 2,400 股公司股票,在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内不进行减持交
易;如在担任公司监事任期届满并依法合规减持后,所得收益(如有)自愿全部上缴公司;
3、承诺加强对相应监管规则的学习,严格管理证券账户,勤勉尽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约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不断强化培训宣导,进一步要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 备查文件
1、王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致歉与承诺函》。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