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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4

华中数控: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2-075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14 日 14: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名,代表股份 91,170,03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5.884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名,代表股份49,085,3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70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 名,代表股份 42,084,6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80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 9 名,代表股份7,433,2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410%。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1,159,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22,9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4%;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提名陈吉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 90,135,3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 7,415,17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陈吉红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 关于提名吴奇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 90,135,3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 7,415,176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吴奇凌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3 关于提名田茂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 90,135,3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 7,415,176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田茂胜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2.04 关于提名朱志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 90,135,3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 7,415,176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朱志红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5 关于提名杨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 90,138,9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9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 7,418,776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0%。杨建中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6 关于提名陈程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 90,135,3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 7,415,176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陈程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提名王典洪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 90,135,3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 7,415,17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王典洪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02 关于提名朱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 90,135,3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 7,415,17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朱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03 关于提名张凌寒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 90,137,1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7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 7,416,97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07%。张凌寒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提名范晓兰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 90,135,3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获得 7,415,17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范晓兰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02 关于提名王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 90,136,53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6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获得 7,416,37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7%。王璇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谭四军及程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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