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2-072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朱志红、副总裁熊清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07,6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1%)的董事兼副总裁朱志红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1,92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
持有公司股份836,4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2%)的副总裁熊清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9,10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
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朱志红先生和副总裁熊清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 持股数量占总 拟计划减持 拟计划减持数量占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的比例
(%) (股) (%)
朱志红 董事、 1,607,695 0.81 401,924 0.20
副总裁
熊清平 副总裁 836,414 0.42 209,104 0.11
合计 2,444,109 1.23 611,028 0.31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上述股东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11,0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1%;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志红先生、熊清平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如下: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管同时承诺:将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保证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其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截止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减持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