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A 股 154,773,869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97 元,共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923,999,997.93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9,832,200.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4,167,79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12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10092 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838,708,518.19 元,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914,167,797.56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8,080,435.34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7,285,000.00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94,446,777.86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4,446,777.86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835,086,455.04
加:自有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3,622,063.15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838,708,518.19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368,708,518.19
现金管理余额 47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3 年 1 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
南京分行 76490188022746536 81,197,268.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16030429300550532 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 33,650,072.40
宿迁宿豫支行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
1116030414300008720 账户 47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 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
分行 507978248923 253,861,177.23
合 计 838,708,518.19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合规合法,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7,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38,708,518.19 元,公司
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470,000,000.00 元,剩余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秀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秀强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秀强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