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编号:2015-065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1号”进行管理。“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1号”通过受让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票或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5年11月6日,结合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为便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行事权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及托管人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7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11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投资”)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东北证券将通过设立的“东北证券秀强融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受让新星投资协议转让的公司4,35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受让价格为每股18元,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77%。
本次受让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购买完毕,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协议转让的股票过户至东北证券秀强融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本次的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