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
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
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4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育岐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2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泓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斌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起开始从事证券类业务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15年,202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00万元人民币。主要基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定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