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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9

ST新研: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3-00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1071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
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8 日
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35 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韩华、杨立军、胡鑫、张舜、刘
佳春、匡理鹏、周卫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同日韩华、张舜、匡理鹏收到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1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 住所: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

    韩华,男,1964 年 2 月出生,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新研股份董
事、总经理,2009 年至 2015 年为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
日宇航)实际控制人,2015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明日宇航董事长,住址:北
京市西城区。


    周卫华,男,1960 年 2 月出生,2009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 任新研股份
董事长,2015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明日宇航董事,住址: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

    张舜,男,1969 年 7 月出生,2012 年至今任明日宇航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新研股份副总经理,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胡鑫,男,1977 年 10 月出生,2015 年 1 月至今任明日宇航 副总经理,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新研股份副总经理,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刘佳春,女,1969 年 8 月出生,2012 年 2 月至今任明日宇航副总经理,
2016年 1月至 2019 年 4月任新研股份副总经理,住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杨立军,女,1963 年 11 月出生,韩华妻子,2009 年 12 月至今任明日宇
航北京分公司办公室主任,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新研股份董事,住址:
北京市西城区。

    匡理鹏,男,1976 年 6 月出生,2013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明日宇航
财务总监,2019 年 4 月至今任新研股份财务总监,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新研股
份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依据 2005 年修订、2014 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和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新研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新研股份、韩华、杨立军、刘佳春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当事人匡理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但未要求听证;应当事人周卫
华、张舜、胡鑫的要求,2022 年 7 月 29 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
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新研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因新研股份收购明日宇航,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新研股份将明日宇航纳
入合并范围。新研股份 2015 年披露的利润包含明日宇航 2015 年 11 月至 12 月
的利润。

    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
造假。2015 年度至 2019 年度,新研股份虚增营业收入 3,346,503,750.10 元,
各年度具体情况如下:350,998,671.74 元、815,165,601.85 元、1,174,253,362.90元、884,761,756.83 元 、121,324,356.7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05%、45.50%、 63.34%、47.07%、9.71%。新研股份虚增利润总额 1,311,201,540.66
元 , 各 年 度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76,887,385.48 元 、397,687,745.08 元 、
563,423,202.11 元、313,169,839.75 元、 -139,966,631.76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50.69%、136.67%、118.24%、90.66%、6.77%。

    一、2015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新研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 1,401,038,861.44 元、 利润总额
348,988,177.35 元 。 经 查 , 新 研 股 份 子 公 司 明 日 宇 航 虚 构 营 业 收 入
286,502,635.03 元,提前确认收入 64,496,036.71 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350,998,671.74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25.05%,虚增利润总额 176,887,385.48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 50.69%。

    (一)虚构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5 年,明日宇航通过与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等 13 家公司签订虚假销售
合同,虚构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 286,502,635.03 元,虚增应收账款
25,402,367.80 元 , 多 计 坏 账 准 备 1,270,118.39 元 , 虚 增 利 润 总 额
143,635,296.97 元。

    (二)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5 年,明日宇航提前确认中船重工龙江广瀚燃气轮机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重工龙江)等 4 家公司的收入共计 64,496,036.71 元,提前确认成本27,698,630.05元,虚增应收账款70,906,362.96 元,多计坏账准备3,545,318.15元,虚增利润总额 33,252,088.51 元。

    (三)虚增固定资产

    2015 年,明日宇航以向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采
购生产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名义签订 2 份合同。2015 年 11 月,明日宇航向其支
付 6,269,340.00 元,该笔款项构成虚假销售业务客户北京市华科机电高技术实
业公司的付款来源。2015 年 12 月,明日宇航向其支付 3,988,390.00 元,该笔
款项构成虚假 销售业务客户北京航天新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付款来源。2015
年 12 月,明日宇航虚增固定资产 8,767,290.60 元,当年未计提折旧。经查,中航技未向明日宇航交付产品。

    二、2016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新研股份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 1,791,410,466.89 元、 利润总额
290,975,533.76 元 。 经 查 , 新 研 股 份 子 公 司 明 日 宇 航 虚 构 营 业 收 入
798,997,952.73 元,提前确认收入 16,167,649.12 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815,165,601.85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45.50%,虚增利润总额 397,687,745.08元,占当年利润总额 136.67%。扣除虚增的部分后,新研股份营业收入976,244,865.04 元、利润总额-106,712,211.32 元。

    (一)虚构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6 年,明日宇航通过与北京航标华科机电高技术有限公司等 25 家公司签
订虚假销售合同,虚构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 798,997,952.73 元,虚增应收账款 113,111,421.80 元,多计坏账准备 4,385,452.70 元,虚增利润总额395,141,932.15 元。

    (二)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6 年,明日宇航提前确认重工龙江等 5 家公司收入,冲回的西飞集团提
前确认收入及成本后,虚增 16,167,649.12 元,虚增成本 7,860,232.74 元,虚增应收账款 88,742,512.39 元,多计坏账准备 3,173,717.48 元,虚增利润总额5,133,698.90 元。

    (三)虚增固定资产折旧

    2015 年 12 月,明日宇航虚增固定资产 8,767,290.60 元。2016 年度,计
提固定资产折旧 832,892.61 元 ( 残值率 5 % , 折旧年限 10 年,下同),少计利
润总额 832,892.61 元。

    (四)多计提专项储备

    明日宇航按照上年度收入(不含子公司收入,下同)的金额,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专项储备,具体标准为: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营
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
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 提取;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100 亿元的部分,

按照 0.2%提取。2015 年,明日宇航虚增收入 350,998,671.74 元;2016 年,多
计提专项储备 1,754,993.36 元,少记利润 1,754,993.36 元。

    三、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新研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 1,853,831,790.32 元、利润总额
476,491,569.02 元 。 经 查 , 新 研 股 份 子 公 司 明 日 宇 航 虚 构 营 业 收 入
992,031,518.75 元,提前确认收入 38,252,525.01 元,明日宇航子公司天津明日宇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宇航)虚构营业收入 143,969,319 . 14 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 1,174,253,362.90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63.34%,虚增利润总额  563,423,202.11 元,占当年利润总额 118.24%。扣除虚增的部分后,新研股份营业收入 679,578,427.42 元、利润总额-86,931,633.09 元。

    (一)虚构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1.2017 年,明日宇航通过与北京波谱华光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波
谱 ) 等 31 家 公 司签 订 虚假 销 售合 同 ,虚 构 销售 业 务 的方 式 虚增 收 入
992,031,518.75 元 , 虚 增 应收 账 款 350,443,986.80 元 , 多 计坏 账 准 备
12,088,023.65 元,虚增利润总额 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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