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
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宇航”)收到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股权交易的通知》(川工办发【2018】317号),经过四川省科工办初审和国防科工局终审,同意明日宇航母公司新研股份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新余华控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实施股权转让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国防科工局出具的《国防科工局关于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股权交易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8】1633号)。本意见仅限于国防科工局对本次股权交易的军工事项审查;军工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权交易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上市公司有关涉密信息披露,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股权交易完成后,明日宇航应按照相关规定书面报告有关变化情况;按规定开展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和处置,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安全保密管理资质等相关事项的变更手续。后续重大军工事项,应按有关规定报审。
目前,大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