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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3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编号:2018-069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吴洋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吴洋先生计划增持
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公司副董事长吴洋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洋先生已持有公司4,015,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吴洋先生的配偶吴晓燚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5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通过本次增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
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上述人员计划合计增持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3,000万元。

    4、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副董事长吴洋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5、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因。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