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并购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研股份;证券代码:300159)于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并购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于2017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并购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6)。因上述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于2017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2017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18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于次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于2018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因公司与本次重组标的之一某航空部件服务有限公司在关键收购条件上未达成一致意见,已于2018年1月31日终止合作,并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终止合作协议》。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卫华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韩华先生的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公司将在2018年2月12日的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议案,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相关中介机构在进一步商讨和论证交易方案和交易结构,对重组标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