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7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安平、周红军、刘长禄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 3 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收到《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 3 号》后,公司董事会高
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 3 号》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
并逐项落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方面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2019 年 12 月-2021 年 3 月,
公司子公司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地药材”)通过向平顺县龙硕种植专业合作社、陵川县燎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平顺县梅海种植专业合作社预付中药材采收款及向其出借款项等形式,将资金转出至上述合作社,由上述合作社将收到的款项转出至山西金都商贸有限公司、长治县成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再由上述两家公司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集团”),振东集团收到上述资金后用于日常经营、归还股票质押借款等,合计金额 7,114 万元。经查,前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上述事实构成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在 2019 年至今的年度报告及 2021 年至今的半年度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披露。
以上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五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四十五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6 号)第三十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17〕17 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企业自查:
经证监局检查小组的现场指正,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针对控股
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占用方式:道地药材于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分别
支付给供应商 14,065 万元、64,979 万元、56,883 万元中药材采收款,
其中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分别有 800 万元、1,000 万元、5,314
万元的中药材采收款被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实际使用,上述资金均
已全部收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资金占用发生明细:
单位:万元
序 发生时间 占用 还款 日最高占 占用方式 占用资金使用情况 备注
号 金额 金额 用金额
1 2019.12.17 800 0 800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用于日常经营、归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2 2020.03.24 500 0 1,300 借款、预付中药材 用于日常经营、归
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3 2020.11.24 500 0 1,800 借款、预付中药材 用于日常经营、归
采收款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4 2021.01.04 2,000 0 3,800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用于日常经营、归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5 2021.01.05 524 0 4,32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用于日常经营、归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6 2021.02.18 150 0 4,47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用于日常经营、归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7 2021.02.19 120 0 4,59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用于日常经营、归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8 2021.02.20 100 0 4,69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用于日常经营、归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9 2021.03.01 371 0 5,065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用于日常经营、归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10 2021.03.11 629 0 5,69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用于日常经营、归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11 2021.03.19 1,420 0 7,114 预付中药材采收款 用于日常经营、归
还股票质押借款等
12 2021.12.21 0 1,000 6,114
13 2022.01.21 0 3,835 2,279
14 2022.01.05 0 396 1,883
15 2022.01.06 0 733 1,151
16 2022.01.25 0 1,151 0
合计 7,114 7,114
整改措施:
1、资金占用事项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针对上述事
项,公司将严格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具体措施如下:
(1)财务部门每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刻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定期查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
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
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每年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
计,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
说明,公司就专项说明做出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
见。
(4)公司定期对董监高、实控人等组织合规培训。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强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防止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2、公司已制定《预付款管理制度》,明确预付账款在合同签订或货款支付时的审批权限及预付账款合同签订的范围等。财务部门发挥企业预付账款管理的监督职能,在业务部门购货合同签订完毕后,预付账款的支付、核销、对账等核算与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完成。财务部门按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负责预付款的核销及定期对账工作,对合同到期而预付款未核销等信息反馈业务部门并督促解决。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4、公司要求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将对外投资、兼职等情况进行报备,由证券部进行跟踪并更新关联方汇总表,会同财务部准确、完整识别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确保全部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要求证券部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保持积极沟通,主动询问、跟进近期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确保在重
大事项发生前后公司能够及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时间: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保持规范运作。
二、财务基础及内部控制方面
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一是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为:公司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医药经营资质的经销商,经销商收到相应药品时确认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