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119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通过集合信托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通过“国通信托-紫金11号集合紫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基本情况
该公告前部分高管已增持股票合计2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39%。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金额:合计拟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
2、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国通信托-紫金11号集合紫金信托计划”以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价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首次增持公告承诺期限内。
5、资金来源:增持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在该计划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后续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