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2018年10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制药”、“本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山西证券设立的山西证券-振东制药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振东制药1号”),山西证券-振东制药1号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份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振东制药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0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一委托人,认购金额用于购买公司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5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5000万份。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山西证券-振东制药1号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声明........................................................................................................................................................ 2
释义........................................................................................................................................................ 5
第一章 总则......................................................................................................................................... 6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 7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8
第四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10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1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17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9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9
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20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22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22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振东制药、本公司、公司 指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振东制药股票、公司股 指 振东制药普通股股票,即振东制药A股
票、标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本员工持股计划 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 指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股计划草案 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资管计划、资管计划 指 山西证券-振东制药1号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
《备忘录第20号》 指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
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指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
法》 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 指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议书》 计划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20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持有人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