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078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既定战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既定战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基于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坚定投资者信心的目的。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增持金额:本次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增持计划: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增持主体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四)增持价格: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