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7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制药”或“公司”)
于2018年5月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勋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
股份的告知函》,李勋先生于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4日之
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9.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本次减
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8年5月3日 12.36 4,604,900 0.8864
李勋 大宗交易 2018年5月4日 12.33 3,187,500 0.6136
合计 7,792,400 1.5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6,865,100 9.0213 39,072,700 7.5213
李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8,016,978 7.3181 30,224,578 5.8181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48,122 1.7032 8,848,122 1.7032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7),李勋先生本次减持与减持计划一致。
3、李勋先生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后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
未违反其在公司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4、李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李勋先生仍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