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16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人向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执行总经理张后继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3 个月。张后继先生系公司执行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张后继,男,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职任丘海吉雅石油环保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
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执行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关联人张后继先生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3.借款期限及用途:借款期限为 3 个月,自实际放款之日起计。借款根据公司需要、财务申请分批发放,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发放时间分别按照 3 个月计算。借款用途为补充恒泰艾普(含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
4.定价原则:借款的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照借款实际到账之日 核算。如果利息期终止的日期为非工作日,利息期的终止日期为该日历月的下 一工作日(如果该日历月有)或在前一个工作日(如果该日历月没有)。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为企业正常经营、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向执行
总经理借款不超过 300 万元,主要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向张后继先生发出紧急借款申请,为缴纳员工社保及支付临时性应 急支出,公司向张后继先生申请借款人民币 29 万元,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 上述款项包含在此次借款范围内。此次张后继先生的借款能及时补充公司的 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和员工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张后继先生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方借款金额为 29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叶金兴、蓝贤忠、程华、朱乾宇对本次公司向关联人借款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因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以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向公司执行总经理张后继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3 个月。张后继先生系公司执行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公司现金流极度紧张, 为企业正常经营、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向执行总经理借款不超过 300 万元, 主要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我们认为:此次张后继先生的借款能及时补充公 司的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和员工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