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160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泰艾普”)于 2021年 10 月 13 日收到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硕晟”)的《关于提请召开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2021年 10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回函,同意北京硕晟上述提请召开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证券部发出《会议通知》、《会议议案》
等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包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北京硕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现合计持有股份113,938,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根据北京硕晟与李丽萍分别于2020年8月5日及2020年8月10日签署的两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李丽萍将其所持恒泰艾普的所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北京硕晟行使,委托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李丽萍在前述协议中的充分授权,现北京硕晟作为(通过直接持有及
受托持有)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行使相关权利,向公司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提案如下:
1、提案一: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子议案1:《关于选举王莉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2:《关于选举龙海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提案二:关于增补安江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上述议案,其中孙玉芹董事认为“应尊重股东提
案内容,11 月 19 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程华独立董事“同意孙玉芹总意
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请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二、 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人向公司
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执行总经理
张后继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3 个月。张后继先生
系公司执行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详见《关于关联人向公司借款的公
告》。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王莉斐女士简历
王莉斐女士,1988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业学士学位。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部营销总监,主要负责团队管理。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部总经理,负责石家庄营业部建设和管理。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机构业务开发与维护。目前持有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9.00%股权,2020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莉斐在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中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9.00%股权,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丽萍为一致行动人(注: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9,416,742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32%,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13,938,122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6.00%;根据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李丽萍分别于2020年8月5日及2020年8月10日签署的两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李丽萍将其所持恒泰艾普的所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除上述情形外,王莉斐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莉斐除通过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外,个人不持有公司股票,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龙海彬先生简历
龙海彬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现任河北广弘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任秦皇岛华联商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助理、湖南裕田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北天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河北双创平安投资有限公司监
事;201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兼任河北卓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2 至 2020 年 10 月兼任石家庄幸福初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4 月
2020 年 10 月兼任石家庄城联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
任河北广弘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龙海彬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3、安江波先生简历
安江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历任武汉欧亚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武汉市创业导师团副秘书长,创业导师。荣获新财富“第十二届、第十三届金牌董秘”。
截至目前,安江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