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1-154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资产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资产拍卖的情况
(一)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拍卖对象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持有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86.9548%的股权(其中公司名下持有 56.52%股权,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下持有 30.4348%)。
特别提醒:登记在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下的新锦化 30.4348%的股权归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二)司法拍卖所涉及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2021-036),即关于恒泰艾普、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民事纠纷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京仲裁字第 3163 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立案执行。
二、本次拍卖的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任何法院裁定或拍卖通知,公司经查询网络,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 10 时 止 (延 时 的 除 外) 在 淘 宝网 络 司 法拍 卖 平 台 上( 网 址 :
http://sf.taobao.com/010/1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6.9548%的股权(其中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持有 56.52%股权,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下持有 30.4348%)。
特别提醒:根据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的情况说明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告,登记在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名下的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0.4348%的股权归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起拍价:465,286,205 元,保证金:93,000,000 元,增价幅度:2,320,000
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为个人的,须符合购买政策的要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院咨询电话:周法官,010-59891025。本院已委托中科智嘉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等社会辅助事务,咨询电话:15010790072,仅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
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过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
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
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 01 执 212 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账号:0200059338008743141] (户名括号为英文半角),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周法官,010-59891025
监督电话:010-59891399,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16 号
网址: https://www.taobao.com/ ”。
三、拍卖事项对公司影响的说明
(一)如本次拍卖成交后,上述价款将抵偿债权人的相应债务。公司须向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490,532,383.56
元以及以 4.2 亿元为基数、以单利年化 12%自 2020 年 5 月 26 日起计算至全部股
权回购价款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的损失;支付中关村并购母基金的律师费 200万元;新锦化公司和恒泰艾普对 200 万元律师费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仲裁费 2,481,236.94 元由公司与新锦化共同承担;公司和新锦化共同向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本案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及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费 495552.1 元。经初步测算,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述共计约 5.6 亿元,
具体测算以公司财务数据为准。
如本次拍卖成交后公司将失去新锦化 86.9548%的股权,新锦化公司自股权
过户后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具体情况以公司的定期报告为准。
(二)公司本次被法院公开拍卖的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一,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公司管理层正积极争取与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沟通,争取中止或暂停上述拍卖程序。公司也希望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能够体恤企业和员工的困难,在公司增加新的管理团队人员后,给予公司更多的时间来解决上述债务问题,避免通过拍卖的方式使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失,避免损害中小股民权益。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拍卖进展,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阿里司法拍卖关于本次拍卖的情况截图。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