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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7 深市 恒泰艾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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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艾普: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11-15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2-092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新赛浦”或“乙方”)
与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以下简称“亚基公司”
或“甲方”)于2012年11月14日在北京签订了《测井技术服务合作合同》,暂定合
同总金额为1,623万欧元,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项目的生效条件:

    在双方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有效期为3年。
    2、合同项目的履行期限:

    合同项目生效日起三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伊朗的政治政策风险:由于伊朗受核危机的影响,引发联合国和西方
一些国家对伊朗的制裁措施。伊朗的国际政治局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
合同的执行过程产生较大的影响,或许构成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亚洲基什海路油田服务公司
   英文名称: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 Kish
    (2)公司注册地

   中文注册地:伊朗基什岛萨德浮塔301单元
   英文注册地:Sadaf Tower - Unit 301 (3rd Floor) - Kish - Iran
    (3)公司地址

   中文地址:伊朗德黑兰市莫戴柏大街20号街107号
   英文地址:No.107, 20th St., Modaber Ave., Yousefabad, Tehran, Iran
    (4)经营范围

   石油勘探装备销售与技术服务,石油勘探装备的租赁。
    2.甲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乙方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乙方与甲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公司与甲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甲方未来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4、合同当事人是否与公司、新赛浦存在关联关系。

   合同甲方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合同甲方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与廊坊开发
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英文名称: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
         中文名称:亚洲基什海路油田服务公司
   乙方: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

    在伊朗境内陆地和海上进行测井技术服务;包括甲方正在履行的测井服务合
同以及在双方合作期限内签订的其他陆地和海上测井技术服务合同。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4、合同金额:三年总回报1,623万欧元

    5、合同付款条件:

    (1)无论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如何,在本合作项目中,甲方承诺支付给
乙方的服务报酬总额固定为1,623万欧元。本合作项目分三年完成,甲方每年度
应支付给乙方的固定报酬总额为541万欧元,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额度为45万欧
元,余数每年底补齐。本合作项目的计费起始日为:乙方提供的全部拖撬设备到
达伊朗港口后60日。以上服务报酬的支付甲方保证使用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的账户对乙方进行结算。
    (2)乙方每月以欧元或其他乙方认可的等值货币为单位开具发票送交甲方,
首笔月报酬甲方将在90天内以欧元形式或其他乙方认可的等值货币电汇至乙方
指定的银行账号,后续支付将每月一次按月支付。甲方超过30天延迟付款,每超
过一日,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数额的万分之0.5。


    6、违约责任:对于买方或卖方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相关条款
执行。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价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0.63%(按照2012年11月14
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计算),本合同分三年完成,按照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的
签订预计对公司2012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
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亚基公司形成依赖。
    3、公司的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4、公司具备履行该合同所需的各项条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该类石油测井服务业务的开展是公司“加粗、加长、加宽”三加战
略的一个具体体现。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中英文对照合同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