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2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环保”)股票(证券简称:神雾环保;证券代码:300156)于2020年5月18日、5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受公司资金紧张影响,公司主要项目均已停工,并相继出现货币资金短缺、逾期债务未偿还、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价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关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情况
公司原定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公司在定期报告法定披露期限内尚未完成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
早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9日已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自2020年5月14日起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情形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3、若公司在2020年6月30日前仍无法完成2019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7月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4、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5、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1-03228号),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至今仍未消除;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发布《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12),根据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若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后年末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3.1.6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
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