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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7

安居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24-002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 上午 10: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
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波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波先生、张频先生、李乐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上述 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翔先生、邓沫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同意上述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翔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

    附件:简历

    张波先生:1963 年出生,毕业于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系,
获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广东电子研究所担任技术骨干、广东省实验电子厂担任副厂长、深圳丰达通讯有限公司担任厂长,是本公司及安居宝品牌的主要创始人。张波先生是楼宇对讲行业标准的起草者之一,曾被评为“中国安防十大领军人物”,获得“中国安防十年开拓奖”和“改革开放 30 年影响中国安防 30 人”殊荣,2009年被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聘任为“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专家委员会专家”。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波先生持有公司 167,777,419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频先生:1966 年出生。2003 年至今,先后担任广州市安居宝科技有限公
司、广州市安居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张频先生持有公司 132,091,832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波先生的胞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乐霓女士:1964 年出生,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原名广东省建筑工程专
科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班。曾任职于广州市东山建筑设计院从事建筑设计
工作,并于 1992 年 12 月被评审为建筑工程师;2002 年,先后担任广州市安居
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居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目前担任公司董事。

    李乐霓女士持有公司 5,134,442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波先生的配偶,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翔先生:1963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硕士学历,
曾先后担任江西省计算技术研究所工程师,广东省邮电管理局高级工程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吴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
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沫女士:1972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贸易经济系,本科,获
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兼职业务监管员,广州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广州大学华立学院的校外专家及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小组成员,广州市建筑集团、广州市产权交易所、开发区金融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评审专家,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兼职外部董事,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评估专家,广州市房地产估价协会评估专家,广州市多浦乐电子科技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红桃 K 集团江门分公司主管会计,广东诚信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质控室负责人、主任会计师及法定代表人等职务。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负责人。

    邓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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