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张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频先生、李乐霓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7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比例
控股股东 张波 - - - - -
及其一致 竞价交易 2021-7-9 1,307,700 6.50 0.2407%
行动人 张频 竞价交易 2021-7-15 1,400,000 6.71 0.2577%
竞价交易 2021-7-16 2,448,300 6.62 0.4506%
李乐霓 - - - - -
合计 5,156,000 - 0.9489%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控股股东及 张波 197,777,419 36.40% 197,777,419 36.40%
其一致行动 张频 137,247,832 25.26% 132,091,832 24.31%
人 李乐霓 5,134,442 0.94% 5,134,442 0.94%
合计 340,159,693 62.60% 335,003,693 61.65%
注:上述数据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皆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无出现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