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18-047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3,370,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32 张波
2 01*****167 张频
3 00*****847 李乐霓
4 01*****435 张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6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开发区科学城起云路6号安居宝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黄伟宁、骆伟明
咨询电话:020-82051026
传 真:020-8208203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