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涵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6%)。其中,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理涵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获悉理涵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理涵投资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理涵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理涵投资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理涵投资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理涵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理涵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