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新设全资
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新设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6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瑞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瑞凌”)增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600 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广东瑞凌焊接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瑞凌焊接”),并以广东瑞凌和瑞凌焊接为投资及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产业园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涉及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79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发行价格 38.50 元/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2,740,0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1,015,260,000.00 元汇
入 本 公 司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有限公 司深圳蛇口支行开 立的账号为
4000020239200378711 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149,643.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0,356.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12099 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超募资金向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固得”,现更名为“珠海瑞凌焊接自动化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500 万
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珠海固得 51.46%的股权。2011 年 4 月 21 日珠海固得已
取得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1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 4,900 万元人民币(约合港币6,000 万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瑞凌”)。
2012 年 9 月 18 日完成该事项。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7,930万元(约合港币 10,000 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对香港瑞凌进行增资。2015 年该增资事项已经完成,香港瑞凌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港币 16,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完成对美国子公司 RILAND INTERNATIONAL,INC.的注资。
2016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以及 2016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为超募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管理。2016 年度,该事项已完成。
2016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以及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3,000万元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作为公司在欧洲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业务开拓等的
平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完成对德国子公司 Riland Europe GmbH 人民币
3,742,800 元的注册资本注入;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完成对德国子公司 Riland
Europe GmbH 人民币 130,631,225.95 元的投资款投入。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 2016 年 9 月 12 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及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及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及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0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及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及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3,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在顺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
向政府申请用地。2022 年 6 月 13 日广东瑞凌已取得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上述出资已于 2022 年 7 月完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余额为
人民币 636,406,780.04 元(含利息)。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新设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6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瑞凌增资,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600 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瑞凌焊接,并拟以广东瑞凌和瑞凌焊接为投资及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产业园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瑞凌增资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瑞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BQWWHR1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