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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4 深市 瑞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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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项目金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9

瑞凌股份: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项目金额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项目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3,000 万元(采用分期出资的方式进行投资)在德国投资设立欧洲子公司瑞凌(欧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洲瑞凌”),作为公司在欧洲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业务开拓等的平台,截至目前公司对欧洲瑞凌
已完成出资人民币 134,374,025.95 元。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欧洲瑞凌的总金额由人民币 23,000 万元调整为已完成出资的金额人民币 134,374,025.95 元,剩余未出资的金额人民币 95,625,974.05 元仍留存在超募账户并按超募资金管理进行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涉及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79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发行价格38.50 元/股。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2,740,0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1,015,260,000.00 元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0239200378711 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149,643.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0,356.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12099 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超募资金向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固得”,现更名为“珠海瑞凌焊接自动化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500 万元,增资完
成后公司持有珠海固得 51.46%的股权。2011 年 4 月 21 日珠海固得已取得广东省珠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1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 4,900 万元人民币(约合港币 6,000 万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瑞凌”)。2012 年 9 月 18
日完成该事项。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7,930 万元(约合港币 10,000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对香港瑞凌进行增资。2015 年该增资事项已经完成,香港瑞凌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港币 16,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完成对美国子公司 RILAND INTERNATIONAL,INC.的注资。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及 2016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管理。2016 年度,该事项已完成。

  201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及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
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3,000 万元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作为公司在欧洲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业务开拓等的平台。公司于
2016年 9月 29 日完成对德国子公司 Riland Europe GmbH 人民币3,742,800 元的注册
资本注入;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完成对德国子公司 Riland Europe GmbH 人民币
130,631,225.95 元的投资款投入。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6 年 9 月 12 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及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及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及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0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以及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以及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在顺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向政府申请
用地。2022 年 6 月 13 日广东瑞凌已取得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
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上述出资已于 2022 年 7 月完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 636,406,780.04 元(含利息)。

    三、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原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3,000 万元(采用分期出资的方式进行投资)在德国投资设立欧洲子公司欧洲瑞凌,作为公司在欧洲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业务开拓等的平台,截至目前公司对欧洲瑞凌已完成出资人民币 134,374,025.95 元。
  近年,受疫情等影响,公司在欧洲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业务开拓等未达到预期。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于资源合理配置等因素考虑,结合目前市场环境,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欧洲瑞凌的总金额由人民币 23,000万元调整为已完成出资的金额人民币 134,374,025.95 元,剩余未出资的金额人民币95,625,974.05 元仍留存在超募账户并按超募资金管理进行使用。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德国投资设立欧洲瑞凌项目金额是公司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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