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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4 深市 瑞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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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2

瑞凌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凌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3,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瑞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 67,889,643.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0,356.15 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项目“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335,410,000.00 元,另外超募资金金额为 674,700,356.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12099 号验资报告。瑞凌股份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截至目前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超募资金向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固得”,现更名为“珠海瑞凌焊接自动化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500 万元,增资完

成后公司持有珠海固得 51.46%的股权。2011 年 4 月 21 日珠海固得已取得广东省珠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1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年 3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 4,900 万元人民币(约合港币 6,000 万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瑞凌”)。2012 年 9 月 18
日完成该事项。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7,930 万元(约合港币 10,000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对香港瑞凌进行增资。2015 年该增资事项已经完成,香港瑞凌的注册资本增加至港币 16,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完成对美国子公司 RILAND INTERNATIONAL,INC.的注资。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及 2016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为超募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超募资金进行管理;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管理。2016 年度,该事项已完成。

    201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及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
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3,000 万元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作为公司在欧洲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业务开拓等的平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完成对德国子公司 Riland Europe GmbH 人民币 3,742,800 元的注册
资本注入;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完成对德国子公司 Riland Europe GmbH 人民币
130,631,225.95 元的投资款投入。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6 年 9 月 12 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及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及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 )进行现 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 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经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及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0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以及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以及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
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30,165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
639,366,906.12 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1、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尚未安排使用;

    2、公司已规划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3,9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
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

    (五)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证本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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