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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455,296,000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的股本449,730,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459,515.15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2、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均为455,296,000股,未发生变化;由于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由5,565,899股增加至7,313,999股,则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数量减少至447,982,001股,现金分红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313,999.00股后的447,982,00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197,300.15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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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313,999.00股后的447,982,00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30 邱光
2 08*****243 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司
3 08*****233 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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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67,197,300.15 元÷
455,296,000.00 股×10= 1.475903 元;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
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 0.147590 元。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隆昌路 8 号飞扬科技创新
园 B 栋 501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孔亮
咨询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电话:0755-273459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