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正常轮换,公司拟改聘大华为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309,837.89 万元、275,105.65 万元、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83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颜新才,199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2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1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辉,201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 7 月开始在
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9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纪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类型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
1 颜新才 2019/11/14 措施 管理委员会北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京监管局 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以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经连续 1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正常轮换,公司拟改聘大华为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人员信息、业
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影响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查阅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并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提请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