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系
第二条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系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
1 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23 日经中华人民共 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23 日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8]904 号文件批 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8]904 号文件批
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上海市 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号为 310000400304321。 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397880003。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2 新增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第十二条……第八十条 第十三条……第八十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并; 权激励;
4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的。;
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份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5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6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销。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
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票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7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十三)根据本款下列标准审议批准公 (十三)根据本款下列标准审议批准公
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
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
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 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
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
提供财务资助、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 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债权或者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
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债权或者 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 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具体
许可协议等交易,具体标准如下: 标准如下(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8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金额超过 300 万元;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4)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