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4 科泰控股有限公司
2 08*****666 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 08*****196 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4 08*****961 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0年 7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只分配现金红利,不涉及股本变动。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方案不涉及股本变动,因此不需调整相关参数。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1633 号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徐坤
咨询电话:021-69758012
传真:021-69758500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