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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3 深市 科泰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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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泰电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松峰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针对2018年度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总结了经验,分析了不足;同时,对2019年的经济形势和市场机会进行了研究,确定了2019年的工作方针和经营目标,制定了具体举措,形成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18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19年的发展思路进行了规划,形成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葛定昆先生、田海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
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围绕电力设备和新能源汽车两大业务板块,做好经营方向和模式转型,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技术研发创新和管理创新,继续保持并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业务规模实现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7%;由于受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上升幅度较大,同时对外投资收益减少较多等因素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4.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69%。根据2018年度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编制完成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31,117.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7%,其中母公司销售额为88,780.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出具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9SHA10113)。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9SHA10113),公司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121,420,470.66元,应付2017年度普通股股利32,000,000.00元,经审计的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046,550.11元,根据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328,270.3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2,398,487.4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94,637,891.87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3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0万元。

    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6,398,487.4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己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依据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制定了《2019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9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授信银行及拟申请额度如下:

序号                  银行                    拟申请额度  授信期限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2.5亿元人民币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2.2亿元人民币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2亿元人民币    一年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1亿元人民币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1.2亿元人民币


6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800万美元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及科泰电源(香港)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科泰电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电源(香港)”)为科泰能源全资子公司。为了更好地开展海外销售和采购业务,科泰能源及科泰电源(香港)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用于开具银行保证函和银行信用证等与科泰能源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事项。授信银行及拟申请额度如下:

序号  授信主体            授信银行          拟申请额度  授信期限
1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8,000万港币    二年

        科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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