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3-029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等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人民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3 日
合伙期限:201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33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 157 人,注册
会计师 796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共有从业人员 2688 人。
2021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29,658.5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5,318.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05.95 万元。出具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
量 76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 173.09 亿元。主要行
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中 50 名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峰,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智勇,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超过 4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新英,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7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与上期相比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
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职责,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四)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