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2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董事会近日收到毛军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毛军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毛军亮先
生董事职务原定任职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毛军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毛军亮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军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1,9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毛军亮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毛军亮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毛军亮先生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变更董事长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程芳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董事程芳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程芳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后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章变更等工商登记备案事项。
程芳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程芳芳女士简历
程芳芳:女,中国国籍,研究生在读,曾任职于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督察组巡视员、法务部总监、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程芳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与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芳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