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46,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773.77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L100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3.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3,7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81,011.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18,988.49 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447,737,735.85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66,097,854.98
减:报告期内使用的募集资金 83,156,901.65
其中: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 83,156,901.65
减: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00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15,901,838.90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384,818.12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
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403,618,988.49
减:报告期内使用的募集资金 173,895,093.95
其中: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46,735,141.01
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28,289,829.69
补充流动资金 98,870,123.25
减: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28,721,291.67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983,676.0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86,278.9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明胜”)和控股子公司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柏明胜”)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初始存放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日专户余额 账户状态
(元)
深圳市柏明胜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67974754303 0.00 118,795.16 正常
疗器械有限公司 司深圳坪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92600788016000 125,300,000.00 0.00 已注销
深圳市昌红科技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1530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67974721162 325,000,000.00 630,026.87 正常
司深圳坪山支行
浙江柏明胜医疗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营 368880426476 0.00 13,635,996.09 正常
科技有限公司 业部
合计 450,300,000.00 14,384,818.12 --
注 1:2021 年 10 月,公司新增浙江柏明胜为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实
施主体,与深圳柏明胜共同实施募投项目;2021 年 12 月,经董事会授权,浙江柏明胜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 2:初始存放金额 450,300,000.00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447,737,735.85 元的差异为
2,562,264.15 元,系支付的可转债发行费用。
注 3: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
专户,相应账户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子公司深圳柏明胜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天国富”)与相关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子公司浙江柏明胜及中天国富与相关开户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柏明胜、浙江柏明胜)、中信证券分
别与募集资金开户及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银行上
虞支行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深圳柏明胜在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元)
1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营 751077409705 136.65
有限公司 业部
2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79260078801800002055 1,746,501.88
有限公司 行坪山支行
3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338110100100161330 239,640.37
有限公司
4 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338110100100161695 0.00
械有限公司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