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焕昌 徐燕平 罗红志
李 纳 何 谦 仲维宇
李 剑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0,000,000 股
2、发行价格:13.7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13,700,0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3,618,988.4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0,000,00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
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9 月 14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2
特别提示 ......3
目 录 ......4
释 义 ......6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8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8
三、发行时间......9
四、发行方式......9
五、发行数量......9
六、发行价格......10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0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1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1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11
十一、发行对象情况......11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6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6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8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9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20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1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1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3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5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7
一、发行人......2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27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27
四、审计机构......28
五、验资机构......28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9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9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30
第九节 备查文件 ......31
一、备查文件......31
二、查询地点......31
三、查询时间......32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昌红科技 指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公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的情形,此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enzhen Changhong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李焕昌
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技公司 1 层至 3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技公司 1 层至 3 层
邮编 518000
发行前注册资本 502,500,000 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昌红科技
股票代码 300151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11 日
上市日期 2010 年 12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8543964T
所属行业 C3525 模具制造;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C358 医疗仪器设备
及器械制造
一般经营项目是: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经营贸易和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经营范围 营);模具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设备与房屋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及
其他限制项目);熔喷布的研发与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非金属制品模
具加工、制造;塑料制品、模具、五金制造(以上项目不含限制项目);
消费性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熔喷布的生产。
董事会秘书 刘力
联系电话 0755-89785568-885
联系传真 0755-8978559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z-changhong.com
电子邮箱 security@sz-changhong.com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流程
1、2022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述与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3、2022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对向特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