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20-031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减持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纪瑞尔”)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一致行动人股东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银泰”),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创富”),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峰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告知函通知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98,56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118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其中朱陆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直接持有公司 4,063,702 股股份,
持有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的份额,即通过君丰创富间接持有公司 2,708,783 股股份,朱陆虎先生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6,772,485 股,本次减持计划本年度内未超过其自身持有公司股票的 25%。
一、股东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17 日,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世纪瑞尔”)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1520 号),公司经核准向张伟、王锋、朱陆虎、周小舟、深圳市安卓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卓信”)、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丰银泰”)、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丰华益”)、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心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君丰创富”)(2017 年 9 月 15 日更名为“五莲君丰创富信息
技术中心(有限合伙)”,2018 年 10 月 8 日更名为“深圳市君丰创富信息技术中
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45,106,053 股,新增股份的
上市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丰华益、张伟以及王锋构成一致行动人,其获得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 41,655,38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12%,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非公开发行股数(股) 所持非公开发行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1 君丰银泰 19,852,064 3.39
2 君丰创富 13,409,820 2.29
3 朱陆虎 3,733,852 0.64
4 君丰华益 3,134,657 0.54
5 张伟 1,301,196 0.22
6 王锋 223,795 0.04
合计 41,655,384 7.12
朱陆虎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 329,850 股,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
4,063,7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
股东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君丰银泰 11,949,408 2.0423%
君丰创富 8,071,675 1.3795%
君丰华益 2,226,089 0.3805%
张伟 783,219 0.1339%
朱陆虎 933,463 0.1595%
王锋 134,707 0.0230%
合计 24,098,561 4.1187%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作同等处理。
(4)拟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
(5)减持计划及减持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
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1 月 23 日进行,且在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1 月 23 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君丰华益,张伟,朱陆虎,王峰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取得的目标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后,
按照以下约定解除限售: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解除限售
安排:(1)标的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
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即 3,600.00 万元,则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28%-截至当年年末应补偿的股份(若有)。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 3,600.00 万元,则当期不解除限售,全部顺延至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后 30 日内再解除限售;(2)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
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
标股份的 56%-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已解除限售股份;(3)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君丰银泰、君丰创富、张伟、王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100%-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累计已解除限售股份。
朱陆虎、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解除限售安排:(1)标的
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
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即 3,600.00 万元,则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朱陆虎、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50%-截至当年年末应补偿的股份(若有)。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 3,600.00 万元,则当期不解除限售,全部顺延至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再解除限售;(2)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朱陆虎、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70%-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已解除限售股份;(3)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朱陆虎、君丰华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目标股份的 100%-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有)-累计已解除限售股份。各交易对方每年按上述安排分别计算其可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并以其各自在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其应补偿的股份(若有)。
上述股份同时承诺,在 2017 年至 2019 年的期间(下称“业绩承诺期”)内,
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交易对方所承诺的标的公司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5%即 6,795.00 万元,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以世纪瑞尔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低于 6,795.00 万元,则按照完成比例(即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6,795.00 万元)就前款约定的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交易对方可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解除限售,未解除限售部分按如下约定进行解除限售:(1)若标的公
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 4,500.00 万元,
则未解除限售目标股份在标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全部解除限售;(2)若标的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低于4,500.00 万元,则未解除限售目标股份顺延至标的公司自 2017 年起经营活动产
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达到6,795.00万元的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再解除限售;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 15,100.00 万元,则超出部分相应扣减交易对方承诺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净额的考核金额。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机构和个人都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其他说明
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虎、君丰华益、张伟以及王锋所持非公开发行股
份解除限售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君丰银泰、君丰创富、朱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