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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4

睿智医药: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3-30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内部转让,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曾宪经先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不变。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智医药”)于 2023 年2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宪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海八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本投资”)签署了《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八本投资拟将其持有的睿智医药
无限售流通股 4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以人民币 8.55 元/股
的价格转让给曾宪经。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近日,曾宪经先生与八本投资签署了《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对部分条款做了变更,主要变更条款为将转让股份数量由“4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变更为“32,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50%)”,转让价格由“8.55 元/股”变更为“6.80 元/股”。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八本投资      68,441,800      13.69%    35,941,800        7.19%

    曾宪经        12,755,275        2.55%    45,255,275        9.06%

    合计        81,197,075      16.25%    81,197,075      16.25%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双方

  甲方(转让方):北海八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曾宪经

  控制关系:曾宪经及其女儿曾思瑶合计持有八本投资 100%股权。

  (二)主要变更情况

  1、《股份转让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如下内容: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4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8.00%)的标的股份,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现变更为: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32,5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6.50%)的标的股份,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2、《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如下内容: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8.00 %),本次股份转让按 8.55 元/股价格计算,标的股份的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亿肆仟贰佰万元整(小写:¥342,000,000 元),前述股份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进行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 18 个月内,乙方将首笔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陆仟捌佰肆拾万元整(小写:¥68,400,000 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


  (2)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称下之日 36 个月内,乙方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陆拾万元整(小写:¥273,600,000 元)支付指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现变更为: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 32,5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6.50%),本次股份转让按 6.80 元/股价格计算,标的股份的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贰仟壹佰万元整(小写:¥221,000,000 元),前述股份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进行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 18 个月内,乙方将首笔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肆仟肆佰贰拾万元整(小写:¥44,200,000 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

  (2)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称下之日 36 个月内,乙方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柒仟陆佰捌拾万元整(小写:¥176,800,000 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除上述条款内容发生变更外,《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系曾宪经先生为加强对其所控制股份的管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而发生的同一实际控制下的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治理结构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
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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