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3-0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北海八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曾宪经先生签订了《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北海八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曾宪经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00%。以上股份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内部转让,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曾宪经先生。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北海八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曾宪经先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不变。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智医药”)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宪经先生的通知,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北海八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本投资”)签署了《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八本投资拟将其持有的睿智医药无限售流通股 40,000,000 股股份,以人民币 8.5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曾宪经。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八本投资 68,441,800 13.69% 28,441,800 5.69%
曾宪经 12,755,275 2.55% 52,755,275 10.56%
合计 81,197,075 16.25% 81,197,075 16.25%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公司名称 北海八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3671359153T
法定代表人 曾宪经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海市银海区金科路 98 号一楼 T65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曾宪经持股 70%;曾思瑶持股 30%(曾思瑶为曾宪经之女)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
融资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2、受让方
姓名 曾宪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身份证件号 440702******30
住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
甲方(转让方):北海八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曾宪经
控制关系:曾宪经及其女儿曾思瑶合计持有八本投资 100%股权。
2、股份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睿智医药 40,000,000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上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8.55 元/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342,000,000 元。
3、价款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 18 个月内,乙方将首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68,400,000
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
(2)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称下之日 36 个月内,乙方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273,600,000 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标的股份过户
自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负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转让标的股份的申请,并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后的 6 个月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申请,乙方相应配合并提供相关必须的资料,若遇到股权过户日与控股股东禁止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窗口期冲突的,则相应顺延至该窗口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其他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给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6、协议生效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系曾宪经先生为加强对其所控制股份的管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而发生的同一实际控制下的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治理结构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 日